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对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1-10-09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1992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6号公布,1993年7月1日起施行,2017年4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次修订通过,201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7号公布,2017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测绘执业资格,擅自从事测绘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测绘成果,对其所在单位可以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测绘工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