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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勒泰完成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

发布时间:2020-11-20 11:19
来源:新疆自然资源微信平台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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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治理和监管,严禁新立矿业权,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并积极采取措施,完成自然保护区内5.7215平方公里的生态恢复治理。

目前,阿勒泰地区拥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4个。经前期梳理,5个自然保护区内有矿业权308个。与此同时,经相关县(市)对其生态环境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发现,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的矿业权16个,破坏区域面积为5.7215平方公里。2017年~2020年,新疆自然资源厅先后7次发布公告,清退注销了阿勒泰地区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

阿勒泰局严格把关,全面停止自然保护区探矿权、采矿权勘查开采行为。该局按照“分批梳理、分批退出”的工作要求,配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全面完成了自然保护区内297个探矿权和11个采矿权清退和注销工作,并建立了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整改台账。同时,阿勒泰局加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勘查开采行为的巡查检查和监管力度,2019年以来,地区开展全面检查2次,县(市)开展巡查检查43次,未发现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勘查开采行为。

另外,阿勒泰地区坚持“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由地区统一部署,制定自然保护区内矿业权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由相关县、市委托第三方结合实际科学编制《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恢复治理技术方案》。目前,已累计投入治理资金3900余万元,完成自然保护区内5.7215平方公里的生态恢复治理,治理区生态功能正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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