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3-15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在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根据厅工作情况和人事变化,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继续将贯彻落实《条例》与做好全厅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目标促公开、以公开促工作,大力推动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政务公开学习宣传活动,着力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政策宣传、依法告知、舆论引导、环境营造的重要作用。

二是配套措施日益完善。厅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运行良好,信息公开场所运转正常,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稳定,网站建设不断完善。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在网站公开。矿产、土地、地质环境等各项政府信息全面、及时公开,切实维护了国土资源服务对象的知情权。

三是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进一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同时严格执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报送办法》,切实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促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依托厅门户网站、《新疆国土资源公报》、《新疆国土资源》杂志、办公区电子公告栏等载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是在厅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止201112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7条,其中机构职能5条、行政决策39条、政策法规167条、行政职权181条、工作动态2067条、其他88条。

二是利用《新疆国土资源公报》、《新疆国土资源》杂志、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新疆”网站等各类载体,主动公开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关的重大管理信息、重要统计数据、重要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情况、重要科研成果1806条。

三是在厅机关信息公开场所购置大型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及具体行政审批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在电子公告栏等设施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年约5000余条。

四是进一步扩大国土资源系统政务信息网上公开透明度,建立了网站更新日志制度,提高了网站信息的更新速度,加大了土地、矿产资源信息公开力度,新增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专栏,在公开发布的同时做好相关保密审查、声明和解释工作,发布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的咨询场所,明确了“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厅办审查、窗口回复”的工作程序,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社会公众查询。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0991-8814128),方便服务对象咨询政策业务。2011年,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信息咨询14581次,约有5000余人次拨打语音查询系统电话(其中查询行政审批结果4000余人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及时进行答复,无不予受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2011年,新疆国土资源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新疆国土资源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更新完善服务设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2012年,我厅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重点建立政务公开的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的原则、内容、标准、程序、方式和奖惩,纳入到领导目标责任考核中,把政务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贯穿于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各个环节。二是对厅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和信息整合,科学设置网站栏目,增强办事服务和互动功能。继续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和厅工作重点开设专题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度。三是把各地州市国土资源部门和厅直属单位的信息公开纳入本厅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适时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加强交流,形成国土资源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