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28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在国土资源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疆国土资源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厅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目标促公开、以公开促工作,推动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政务公开学习宣传活动,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二)保障制度健全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认真总结,严格执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信息报送办法》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切实规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三)做好基础工作

积极组织学习培训,正确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信息网络安全,踏实做好每日信息更新,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重要信息,为公众做好服务。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13年,依托我厅门户网站、《新疆国土资源公报》、《新疆国土资源》杂志、办公区电子公告栏等载体,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一)在我厅门户网站上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其中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等栏目,方便公众查阅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截止201312月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4条,其中工作动态160条、党建工作52条、政策法规35条、领导信箱249封、其他498条。

(二)利用《新疆国土资源》杂志、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法治新疆”网站、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等各类载体,主动公开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相关的重大管理信息、重要统计数据、重要决策决定、重大事项情况、重要科研成果每年约2000余条。

(三)在我厅机关信息公开场所购置大型信息发布屏、信息查询机等设施,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事指南及具体行政审批信息,确保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在电子公告栏等设施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每年约5000余条。

(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完善信息更新制度,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加大查询服务力度,开展在线访谈,新增热点专题专栏和新疆国土资源政务微博。2013年,矿业权办理结果信息公开7548条,报件办理状态信息公开9287条,新疆国土资源政务微博更新信息280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开展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专门的咨询场所,明确了“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厅办审查、窗口回复”的工作程序,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待社会公众查询。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0991-8814128),方便服务对象咨询政策业务。2013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窗口为服务对象提供各类信息电话咨询15000余次,短信平台发布行政审批结果信息7473条。信息公开申请全部依法及时进行答复,无不予受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支情况

2013年,我厅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厅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我厅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扩大公开范围,加大公开力度,同时注重服务平台的安全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比2012年度有较大幅度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部分政府信息的公开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程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4年,我厅将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遵循“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和“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及时、准确地公开所产生的政府信息。继续根据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和厅工作重点完善网站栏目,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和集成度,适时举办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加强交流,不断提高国土资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