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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矿”出让典型实例分析研讨会在南宁举行

发布时间:2020-10-29 18:20
来源:新疆自然资源网站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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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加快推进“净矿”出让工作,10月23日,“净矿”出让分析研讨会在广西南宁举行。会议交流了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江西、湖北、广西、贵州8省(区)近年来推进“净矿”出让的典型实例,着重剖析难点并提出对策建议。

  “净矿”出让是我国矿业权出让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2019年12月3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净矿”出让等11项改革任务。根据《意见》,“净矿”出让工作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体现分类管理的要求,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的“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的“净矿”出让;二是加强矿业权前期出让准备工作,审查矿业权设置与相关规划的关系,依法依规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勘查开采区,合理确定出让范围;三是做好与用地用海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四是对“净矿”出让不利问题的处理,明确对属于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原因而导致的矿业权人无法如期正常开展勘查开采工作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撤回矿业权,并按有关规定退还矿业权出让收益等已征收的费用。
  会议强调,要切实提高站位,全面正确理解认识“净矿”出让的内涵和重要意义。“净矿”出让是一件大事,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深化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行动之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具体行动之一。“净矿”出让也是一件好事,在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矿业权人权益、矿区百姓权益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政府而言,通过“净矿”出让可以获得较高溢价,让矿业权的附加值大幅提高。对矿业权人而言,由于“净矿”出让做了大量前期工作,获得采矿证的周期将大大缩短,有助于提振投资信心。对矿区百姓而言,同样因为“净矿”出让做了前期工作,从而避免了同矿主进行拉锯式的谈判。“净矿”出让更是一件难事,涉及多个部门以及诸多法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仅相关法律就有10多部,协调推动难度大。要按照“先易后难、示范引领、典型推动”的思路积极加快做好这项工作。
  会议指出,《意见》自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推进“净矿”出让。特别是砂石土采矿权、海砂采矿权和海域使用权联合招拍挂等“净矿”出让,全国许多省份都进行了有益探索,并涌现出了不少好的做法。此次会议的任务,就是要对这些做法进行全面交流和总结,提炼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同时,也要通过典型实例交流和总结,发现政策层面和操作层面的障碍和难题,更精准地找到问题并提出制度创新的建议,推动全国“净矿”出让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会议要求将8省(区)“净矿”出让中较为成熟的做法汇编成册,指导其他省份开展工作,并部署了下一步的“净矿”出让工作。
  自然资源部矿业权管理司、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8省(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同志,部矿业权司、油气中心、经研院及8省(区)部分县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延伸阅读


“净矿”出让的广西探索    

  

  5月1日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这是广西矿产资源管理地方法规实施20年来最大、最全面的一次改革。其中,广西“矿业新政”明确稳步推进净采矿权出让试点,2022年起全区砂石土类矿产一律实行“净矿”出让。

  事实上,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早在2016年,广西自然资源厅就着手部署净采矿权出让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充分竞争、公平公正的采矿权公开出让交易平台。2018~2019年,南宁市、百色市先后有3宗净采矿权成功挂牌出让,刷新了当时同类矿种出让的价格记录,为广西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

  将“矿地矛盾”解决在出让前

  净采矿权是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准备工作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可直接进场开展矿山建设的拟出让采矿权。2016年初,经广西自然资源厅和南宁市政府批准,原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选取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岽利坡陇集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作为净采矿权出让的试点。

  试点矿山拟出让资源储量700万吨,生产规模100万吨/年,是极具经济开采价值的矿点。为抓好试点工作,该局主动将工作重心前移,做好试点矿区土地(林地)确权工作,确保权属清晰、无权益纠纷。同时,协助采矿权所在地政府和相关权利人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将采矿权与土地使用权之间的矛盾解决在出让之前,为净采矿权挂牌出让创造条件。2018年1月17日,该试点矿业权经过144轮激烈竞价,在南宁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5339万元成功挂牌出让,溢价465%,创下了当时南宁市建筑石料类矿种出让的最高价。

  为调动基层政府积极性,南宁市对“净矿”出让收益进行了合理分配,明确上缴中央、自治区财政后剩下的出让收益,按照市本级、县区4:6的比例进行分成,有效激发了基层政府支持净采矿权出让的热情。

  有了南宁市的示范,地处桂西资源富集区的百色市也跃跃欲试。从2019年起,百色市自然资源局结合田(林)西(林)高速公路等工程项目资源需求,选定西林县普合乡龙岩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和八达镇马河采石场建筑石料用灰岩石灰矿两个采矿权,作为净采矿权出让试点。

  西林县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当地政府现场踏勘,确定采矿范围和坐标,由当地政府负责征地,县财政解决征地工作经费、土地(林地)及地面附着物补偿资金;进入公开拍卖出让环节后,精心指导竞标企业做好竞标准备,降低企业开发运行成本。除完成广西自然资源厅提出的试点工作要求外,该县还开展了配电工程、矿区道路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编制了采矿权出让矿区的《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山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确保采矿权出让前基本实现了可直接进场开展矿山建设。

  2019年11月底,两宗净采矿权分别以8400万元和2600万元成功出让。其中普合乡试点矿业权吸引了4家企业竞拍,经过66次竞价,从起始价1800万元涨至8400万元,创下了当时百色市中小型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业权出让的最高价。

  构建互利互惠的矿地关系

  3宗净采矿权先后成功挂牌出让,突破了土地权益对矿业权出让价格的限制,兼顾了采矿权人、矿区范围土地权利人、地方政府等多方利益,构建了充分竞争、公平公正的采矿权公开出让交易平台,为广西探索形成新的采矿权出让模式提供了新路径。

  谈到试点工作积累的经验,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强势破解“矿地矛盾”、构建互利互惠的和谐矿地关系,是净采矿权成功出让的关键。“由于土地权益等相关问题处理到位,消除了企业对村民不配合等的顾虑,自然就吸引了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参加竞拍,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则认为,除了解决投资者的后顾之忧,依法从简从快办理相关采矿证照、为竞标企业提供周到服务也很关键。据了解,目前百色市、南宁市均已着手推广“净矿”出让试点经验。其中,南宁市选取两处拟出让采矿权作为新的试点,正在稳妥推进前期相关工作,计划今年年底挂牌出让。

  激发矿业权市场主体活力

  广西探索推行“净矿”出让,与国家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方向不谋而合。2019年12月30日,自然资源部出台《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明确提出积极推进“净矿”出让,开展砂石土等直接出让采矿权“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净矿”出让。全面推进矿业权公开竞争出让,严格限制协议出让,更加充分地保护矿业权人合法权益,更加平等地对待国内外各类市场主体。

  广西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处长周文认为,过去由于矿业权涉及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属问题,一些矿企会投机性地提前介入项目租地,矿业权竞得人往往与当地村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长期无法开工。“这就直接导致矿业权在招拍挂过程中,往往成交价与起始价相差无几,体现不出市场的主体作用。”

  周文表示,3宗“净矿”出让的成功案例,有效激发了矿业权市场主体的竞争活力,提高了矿企准入门槛,为规范矿产资源管理体制机制提供了实践依据。

  据悉,从今年起,广西将全面开展“净矿”出让试点,全力推进砂石土类矿产等直接出让采矿权“净矿”出让,积极推进其他矿种“净矿”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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