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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10:20
来源:人事处闫子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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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地质勘查队伍素质和地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水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人事厅职改办《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称评聘资格挂钩的规定》的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就举办2020年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拟参加自治区级2020年职称评审的各类从事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勘查、地球化学勘查、遥感勘查、 地质实验测试、探矿工程、采矿、选矿、地质测量、安全工程等专业工作,并具有评定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在职人员。

二、培训形式、时间、地点及课程内容

1、培训形式:网上授课,总计64课时。

2、培训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27日。

3、报名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学员收到邮件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

4、课程安排:⑴构造地质学;⑵化探新技术新方法;⑶矿床学研究进展;⑷水文地质及地质灾害;⑸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和地质文化村创建;⑹物探野外常见问题处理;⑺地理信息等。

三、培训要求

自治区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一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凡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续聘及享受有关待遇。

四、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号)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初级班每人133元,中级班每人173元,高级班每人213元。费用包括培训费、考核费、报名费和证书费。

五、报名与发证

(一)本次培训由新疆地矿局核算中心出具财务票据。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柜台转账方式进行报名。汇款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工教育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北路支行

账号:65001618800050001009

2.转帐时,请每位学员务必在备注栏内注明“单位 姓名”,以免影响开票。

(二)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经自治区地矿局初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要求

请报名学员按要求填写《新疆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新疆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以及《新疆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并将填写完成的表格电子版、汇款凭证(转账成功的界面截图或银行回单拍照)以及个人近期一寸电子彩色免冠照片(命名格式:单位名称 姓名)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同一单位的报名学员请打包统一发送)。

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7月19日。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此次培训班为脱产线上学习班,将通过钉钉软件进行考勤管理、下发各类通知以及考试考核。请报名缴费成功的学员下载钉钉软件自行注册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2020年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群”。

  

    联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工教育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442号

联系人:陈晓恺、田结合、曹志良、赖勇、张颖洁、李克峰

联系电话:0991-4844289、4854551

电子邮箱:xjdkjxjy@163.com

附件:附件1:2020年新疆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附件2:2020年新疆地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附件3:新疆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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