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自然资源工作重点和公众关注关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全年厅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72条。一是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及时发布《自治区土地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十四五规划》《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持续推进征地信息和补充耕地信息公开,加强土地、矿业权市场信息公开,着力推动土地、矿产、测绘等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二是深化数据、财政等专项信息公开。做好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专项数据信息和行业标准公开工作。基于天地图·新疆向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推进厅本级及直属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集中采购实施情况等财务信息公开。三是广泛集中民智,公开征求《自治区实施<土地法管理法>办法》及规范行政处罚、土地征收、临时用地管理和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等重大决策意见建议,提高政策制定质量。落实政务舆情回应责任,全年未收到涉及本厅的网络舆情信息。加强互动咨询,及时答复网民建议留言,全年共办结网民办理建议留言20条。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法律适用,强化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全力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规范、准确公开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列明各申请途径的具体接收方式,接收渠道指引内容明确。工作时间保持信息公开指南电话畅通,准确答复相关咨询电话。对申请公开信息不能提供的,在告知书中说明理由、阐明原因、指明路径。累计收到依个人、律师事务所委托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其中当年度办结34件并及时答复、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4件。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严格信息公开审批,在厅电子政务(OA)系统建设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上网审批流程,嵌入厅门户网站维护专栏和建设内容,做到审批与维护分类细化、相互对应。梳理国家、自治区最新政策法规并在厅门户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公布,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动态更新,做到发文机关名称、发文字号、发文署名、成文日期等要素不遗漏。全年制发规范性文件5份,政策解读5次,废止规范性文件10份。2022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13件,均全部按时办结,实现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3100%”,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4件人大代表建议和4件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全部公开。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厅门户网站平稳运行。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以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栏目为依托,统一链入自治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拓展,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实现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查询、无障碍浏览、综合管理利用,确保户网站搜索功能可性、易用。严格统一网站标识,确保门户网站域名、名称、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标识规范。推进IPV6建设,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五)强化监督保障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做到与其他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印发年度自然资源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四个方面十三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通过专题调度、每月监测厅门户网站日常维护更新情况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分析存在问题,推进落实,并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制发《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督促指导县(市)自然资源局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10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21

0

3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2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3

0

5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15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1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

1

0

0

21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2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创新举措还有提升空间,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还有潜力可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挥还有待提高,如:采用动画、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还需加强,政府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建设还需完善等。下一步,将对标国家和自治区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借鉴其他省份典型经验做法,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做好重大政策发布,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优化在线办事服务,以更加务实有效举措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