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实施<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年报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两统一”职责和重点工作任务,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更好发挥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督功能,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围绕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积极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一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自然资源中心工作为重点,做好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土地征收、建设用地批准、测绘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满足群众和企业政府信息需求。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向社会公布自然资源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等内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公开权责清单规范权力运行,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做好厅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厅直属事业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四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通过厅门户网站“议案提案”栏目,及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结果,全力推动协商民主落到实处。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注重答复质量,强化部门间协调沟通,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做到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3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8件(本年新收104年,2022年度结转4件),办结101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无超期情况;剩余7件结转至2024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并将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强化落实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严把政治关、文字关。门户网站实行24小时读网值班制度,采取人防、物防、技防并举方式,由专人每日检查各类栏目、链接、数据情况,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提升网站日常管理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制定门户网站优化方案,调整页面布局,增设测绘“多测合一”综合服务管理、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完成全站搜索、报件状态实时更新等功能的开发与完善工作。定期开展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自查自纠,切实保障平台建设安全高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及时对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厅绩效考核内容,逐项对照《自治区2023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形成责任清单,把落实情况作为年底考核重要依据。对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网上监测,加强指导和督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3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5

8

0

0

1

0

1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2

0

0

1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6

0

0

0

0

2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0

0

0

0

0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2

8

0

0

1

0

1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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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制度落实、工作创新、行业指导上还有差距,还存在公开方式的多样性不够、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聚焦群众关注热点不够,部分工作环节责任不够明确、基层单位对公开不够重视等问题。

下一步,将根据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持续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不断完善制度,开展工作培训,压实公开主体责任,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细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突出各岗位、各环节职责规范落实,持续提升规范性,推进标准化;三是加强惠企利民政策宣传,采用多种形式解读,推动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