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然资办函〔2021〕74号
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国土综合整治中心、煤田地质局及其他直属单位,厅机关各局处室、网信办:
为深入贯彻2021年9月13日全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函〔2021〕93号)要求,参照《自然资源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当前厅政务公开整改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厅政务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紧扣“十四五”开局起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做好自治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及专项规划的公开。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相关历史规划。(综改处、规划局、涉及规划编制相关局处室负责)
(二)加强数据互联互通工作,主动将厅门户网站规划专栏链接到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网信办、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负责)
(三)及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指导督促各地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公开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引导市场预期。(开发利用处负责)
(四)继续利用矿业权市场平台和厅门户网站发布矿业权出让信息,及时公开厅组织的矿业权出让、登记结果等情况。(矿业权处负责)
(五)继续加大土地、测绘等领域行政审批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及时公开自治区级建设用地预审和选址、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信息;及时公开测绘资质审批中涉及的申请单位基本信息、所申请测绘资质类别等级等信息,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审批中申请单位及承建单位基本信息。(用途管制处、耕保处、测绘处负责)
(六)继续做好厅权责清单及时公开工作。推行行政执法公示,主动公开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公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处理)案卷信息。(法规处、执法局、各相关局处室、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负责)
(七)继续做好自然资源成果和综合专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按照自然资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公布工作。做好自然资源综合专业统计数据信息公开。做好自治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新疆)更新工作,推进开放与发布历史遥感影像等地理信息资源。(调查监测处、综改处、地信处负责)
(八)继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厅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做好集中采购实施情况公开。(财务处负责)
二、紧扣自然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加强解读回应
(九)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围绕我区自然资源领域重大改革、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等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全面深入开展实质性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有效引导预期,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自然资源政务服务窗口和厅门户网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助力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办公室、法规处、综改处、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局处室、政务服务窗口负责)
(十)切实增强回应关切效果。继续紧紧围绕自然资源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网上建议留言办理,明确办理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促进网上“建议留言”及时有效办理。(办公室、信访办、各有关局处室负责)
三、紧扣夯实强基础抓基层,增强政务公开实效
(十一)继续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以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政府规章及厅规范性文件等为重点,对厅政务信息进行梳理,按要求在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对照中国政府法制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厅门户网站的行政法规文本。(法规处、各有关局处室负责)
(十二)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平台。按照全面推行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 继续优化厅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和信息分类。(办公室、网信办、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负责)
(十三)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自治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0〕25号), 完成我厅牵头推进的国土空间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两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编制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制定工作。(规划局、耕保处负责)
四、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不断提升公开质量
(十四)继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对〈关于商请明确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有关问题的函〉的批复》(国办公开办函〔2017〕19号)要求,继续规范、准确公开申请接收渠道信息,规范回复信息公开申请,强化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办公室负责)
(十五)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认真落实现有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办公室负责)
五、紧扣抓落实,强化工作督促指导
(十六)加强工作指导。聚焦自然资源业务能力提升,加强相关省(区、市)自然资源部门政务公开好经验好做法的学习借鉴,不断提升厅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办公室、各有关局处室负责)
(十七)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建立台账,及时跟进,确保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凡公开必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查”。(办公室、各有关局处室负责)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