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4-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有效性: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副厅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耕地保护监测等领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研究编制与实施评估工作。

(二)开展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土地资源管理涉及的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承担自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项目储备库建设、技术指导及监测评估等工作;开展生产建设、自然灾害、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及矿山生态修复的方案编制、技术指导、监测评估等工作。

(四)开展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等政策研究;承担自治区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及规划、国有未利用土地开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等耕地保护监测和技术指导工作;开展土地使用标准研究和实施评估工作。

(五)开展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权益管理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担自治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负债表编制、资产配置、考核评价、土地储备等业务支撑工作。

(六)开展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域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及实施评估工作;承担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盐碱地开发利用等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推广、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人才培养、对外合作交流、科普宣传等科技创新工作。

(七)负责自治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耕地占补平衡等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八)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明辉

联系电话:0991-2362109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11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院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治区测绘领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基础测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研究编制和实施评估工作。

(二)开展自治区测绘领域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承担自治区现代测绘基准体系、测量标志的建设、维护及更新工作。

(四)承担自治区基础测绘、重点测绘工程、重大测绘项目实施工作;承担自治区实景三维研究、建设及推广应用工作。

(五)承担自治区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处理及应用工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遥感影像支撑。

(六)承担自治区标准地图、公益性地图、电子地图等编制及公共地图数据库建设、维护等工作;协助开展地图管理工作。

(七)承担自治区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国土空间规划等自然资源管理测绘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工作。

(八)开展自治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建设政策、标准和技术研究。

(九)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闫华

联系方式: 0994-2615625

地址:乌市天山区大湾北路东13788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治区测绘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测绘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承担自治区基础测绘等项目管理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仲裁检验、评优检验及鉴定与验收等工作。

(四)负责自治区测绘仪器设备检定与校准工作。

(五)承担自治区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维护与更新等工作。

(六)承担公开地图技术审核,协助开展地图市场及互联网地图服务监管和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闫俊

联系方式:0991- 2811058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20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开展重大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可行性研究论证和执行效果评估,为自然资源厅重大改革发展事项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意见。

(二)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智库建设,负责平台搭建、组织协调、运行保障等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综合统计和数据分析集成,开展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趋势、运行态势跟踪研究与年报、季报等报告研究编制工作。

(四)开展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的研究编制并组织实施;承办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班。

(五)协助开展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工作,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宣传平台新闻信息更新维护,《新疆自然资源》、《新疆自然资源年鉴》编辑发行和史志编纂工作。

(六)开展自治区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宣传教育学术交流与合作。

(七)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康国萍

联系方式:0991-8865087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自然资源厅13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研究编制和实施评估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等研究与技术支撑工作。

(二)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节约集约利用、资产评估、市场信用体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耕地保护等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三)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分析评价等工作的技术支撑与工程化应用;承担国土调查云建设及应用。

(四)承担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分等定级与价格调查评估、交易价格监测与市场分析等技术支撑。

(五)承担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及数据库管理、设施农用地管理等技术支撑。承担卫片图斑核查、综合分析等技术支撑工作。

(六)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技术指导;承担有关专项登记工作。

(七)承担地籍调查、不动产登记数据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质检汇交、数据库建设等技术支撑;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成果应用、社会化服务等工作;开展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监督管理。

(八)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评估、利用保护、卫片等数据库及信息化建设,各类数据汇集管理、标准研制、汇总分析、应用共享等工作。

(九)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不动产确权登记等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发展规划与人才培养战略、平台建设、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资产评估、市场信用体系等相关政策、制度、标准研究。

(十一)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音

联系方式:0991-385290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广安街199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事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事务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开展自治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法规规章草案起草、调研论证及法规规章清理和实施后评估工作;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系统法治建设、法治宣传规划和年度要点起草。

(二)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调查取证、收集资料等事务性工作,对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进行分析、统计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承担有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受委托参加行政应诉。

(三)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和保障工作;受委托承担对地方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的事务性工作;承担国家和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整改落实、专项整治核查和成果报送工作;协助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四)开展自然资源督察相关制度、标准、规范研究和起草工作;负责草拟自治区自然资源督察年度工作计划、实施督察工作方案和督察报告。

(五)协助开展自治区权限内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查处相关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制度、标准、规范起草;受委托开展全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线索、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协助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跨区域违法案件调查处理。

(六)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领域违法案件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受委托开展对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七)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智慧督察等技术支撑。

(八)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田鹏才

联系电话:0991-4863727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大厦20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研究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研究院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开展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与年度防治方案研究编制和实施评估工作。

(二)开展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承担地质灾害、水文地质、水资源、城市地质、古生物化石、矿山地质环境等调查评价、监测和综合研究。

(四)指导自治区重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应急会商并提供决策支持。

(五)负责自治区地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使用和维护。

(六)承担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技术指导和支撑服务。

(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地下水监测、矿山生态修复领域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人才培养、对外合作交流、科普宣传等工作。

(八)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邢金春

联系方式:0991-4851287

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街390号深圳城10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治区发证权限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对地(州、市)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开展质量监督指导。

(二)承担全区矿产地质二次研究与开发;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开展勘查成果筛选、论证和评估,建立矿业权出让项目库,研究提出出让计划建议;开展勘查区块推介等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发证权限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评审,开展地质矿产勘查开发技术咨询。

(四)承担自治区发证权限矿业权报件审查;组织开展矿业权评估、出让收益测算等工作。

(五)开展矿产资源市场监测、区内外供需形势分析和矿业权市场研究等技术工作;配合开展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督查工作。

(六)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艾山江·艾尼瓦尔

联系方式:0991-2601934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2号办证大厅4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管理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管理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编制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总体方案和年度计划建议。

(二)建立地质勘查项目储备库,开展地质勘查项目论证、招标、设计审查、野外验收、成果报告评审、项目经费管理、地质资料汇交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编制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年度预算;开展地质勘查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工作,组织结题项目竣工资金结算和财务决算。

(四)负责地质找矿技术指导专家库建立与管理;承担与地勘项目有关压覆查询和矿权查重等工作。

(五)负责支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

(六)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卫江

联系方式:0991-2626752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2号办证大厅2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质量评价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及评估等工作。

(二)检查指导地质勘查项目野外工作质量;协调解决野外地质勘查遇到的重大地质问题。

(三)承担自治区地质勘查专项统计和分析;开展矿产资源调查监测等工作,为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四)开展绿色勘查、绿色矿山评价与研究;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技术创新、示范应用和成果转化。

(五)检查指导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资金使用。

(六)承办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汪涛

联系方式:0991-2602771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2号办证大厅3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遥感应用研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治区测绘成果汇交、保管和利用;承担测量标志数据和测绘档案管理、分发及服务;承担统筹自治区遥感影像数据获取、处理、分发及共享应用。

(二)负责自治区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建库、更新和维护,协助开展自治区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审核。

(三)负责自治区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运行、维护与推广应用;负责自治区测绘成果应用研究及社会化应用服务。

(四)负责遥感信息收集、建库及共享平台建设,承担遥感新技术创新应用研究和推广。

(五)负责自治区应急测绘保障;协助自治区地理信息安全监管相关工作。

(六)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买买提·吐尔逊

联系方式:0991- 2841783

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办公大厦A19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数据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资料档案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数据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资料、档案和数据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评估工作。

(二)承担自治区原始、实物、成果地质资料的接收、验收、保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各类档案和电子数据接收、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三)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数据收集、分析和利用等工作;建立和维护自然资源数据库。

(四)承担自然资源厅机关网络安全、计算机软硬件设施、网站、数字化转型和政务服务等技术支撑保障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档案、地质资料查借阅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六)开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承担科技创新成果在自然资源资料、档案和数据领域的应用;开展自治区自然资源资料、档案、数据业务综合研究,技术咨询服务和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

(七)承担自然资源系统档案管理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

(八)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周军

联系方式:18119185800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万盛大街10013-5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开展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体系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研究,承担统筹建立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技术支撑。

(二)承担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战略研究,开展自治区区域性空间布局协同、区域可持续发展、综合性国土空间规划创新发展等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

(三)拟定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标准和规定;承担指导地(州、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技术服务;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的组织论证和技术审查、符合性审查、核查等工作;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的制度研究及技术服务;承担规划许可管理的技术服务和制度研究。

(四)承担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化的技术服务;统筹建立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负责自治区级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和运行管理。

(五)承担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相关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

(六)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孙艳

联系方式:0991-2640511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14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国家、自治区基础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大中型建设项目征地事务技术服务;开展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类型、用地方向与产业发展研究工作。

(二)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申报材料编制、组卷、报批工作;开展项目占用三区三线情况查询、压覆矿产查询,编制社会稳定风险性评估报告、规划选址论证报告、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等技术服务工作。

(三)承担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权属、面积、地类、附着物调查等工作;承担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安置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四)承担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材料编制、组卷、报批工作,开展征地事务工作中用地协调和政策宣传工作。

(五)承担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电子监管号的统一申请和项目备案工作;协助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整理复核等业务支撑工作。

(六)承接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土地权属勘测定界等技术报告编制工作,办理建设项目不动产权证书工作。

(七)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董曙军

联系方式:0991-8816398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1号建设广场9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是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直属的县(处)级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厅委托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工作。

(二)承担厅机关房地产、经营性固定资产运营管理以及厅机关办公区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三)承担厅机关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安全保卫以及垃圾分类、公共机构节能等工作。

(四)承担自然资源厅会议、大型活动、公务接待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机关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

(五)承担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涛

联系方式:0991-2625903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4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