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批复实施,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在实施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一些新增的重点建设项目未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影响本地开发建设活动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我们拟定了《关于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增补重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yi575136097@163.com。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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