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对口援疆战略,保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2023年1月9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在上海共同签署了《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合作框架协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援疆合同》。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兴广,规划研究中心主任孙艳参加签约仪式。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兴广代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讲话。为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全区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结合当前自治区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已进入关键时期,根据新疆地域广、情况复杂的工作实际,采用第三方技术审查方式开展地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审查。鉴于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在国土空间规划前沿领域的技术优势和长期以来对新疆工作的支持,在援疆工作框架下,协助我厅开展我区地州、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技术审查工作,并就自治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空间布局等重大课题共同开展研究。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上海同济规划院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一致同意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技术合作。双方将通过紧密协作以促进交流培养、合作研究,不断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业务水平及技术能力。
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供稿
2023年1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