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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印发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9-27 17:44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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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榴云/新疆日报讯(记者 于江艳报道)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落实自然资源部支持新疆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地质找矿、矿业权管理、资源开发利用、科技创新等矿业领域突出问题。

925日,2024年新疆矿业权出让项目推介会(北疆)在伊宁市举行。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于江艳摄

《若干措施》强化探矿权绿色勘查快速勘查。探矿权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地质勘查规范标准及绿色地质勘查要求,履行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义务,按照勘查实施方案加大投入、加快实施绿色勘查。

加大地质找矿支持力度。《若干措施》鼓励各地财政出资开展地质找矿,带动社会资金同向发力、快速增储上产。自治区各级财政出资实施的地质勘查项目,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下达项目任务书后直接开展工作,形成的找矿区块,按照权限向社会公开出让探矿权。

健全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若干措施》明确,自治区出让登记权限内矿业权,储量规模达中型及以上的,在出让时可设置底价。探索矿业权交易分段设置保证金、熔断报价增加保证金机制。

建立地质找矿激励约束机制。《若干措施》支持地勘单位、矿山企业和国有资金出资的风险勘探投资基金机构自筹资金,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申请开展战略性矿产调查,提供出让区块建议。成功出让给其他经营主体的,除返还实际调查投入资金外,还可给予出让收益成交价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偿。

《若干措施》共十条,还包含加快煤层气资源勘查开发、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矿业权转让、依法恢复政策性退出矿业权、培育壮大优势产业链、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等措施,将切实提高资源保障能力,推动新疆矿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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