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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 | 持续推进矿业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

发布时间:2024-05-13 11:00
来源:新疆自然资源
发布单位:宣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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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矿山建设是推动矿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抓手,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哈密市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试点先行、分批办理的方式,指导督促大中型生产在建矿山严格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持续推动绿色矿山创建。

01 强化源头管控

将绿色矿山创建要求纳入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做好统筹谋划部署,有序分类推进。将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纳入矿业权出让公告,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要求和未建成绿色矿山的违约责任。监督各类新建矿山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02 努力规范现有生产在建矿山

针对尚无条件建成绿色矿山的生产在建矿山,参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开展矿山矿容矿貌整治工作。2024年一季度,督促指导矿山完成损毁土地面积治理109.31公顷,投入治理恢复金额4019.13万元,矿区生态环境有效得到改善,矿山开发利用更加规范,矿山企业环境保护和绿色矿山建设意识进一步增强。

03 全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要求生产在建大中型矿山严格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编制绿色矿山创建方案,落实各项创建措施,有序开展绿色矿山创建。开发中要求创建矿山,严格控制对矿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扰动,努力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和矿区社区和谐化的建设任务。同时紧密结合各类专项检查,积极组织本地专家和行业部门对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督促企业针对评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哈密市已完成7家国家级绿色矿山创建,伊州区已成为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并在自然资源部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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