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高效推进矿山生态文明建设,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始终以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为抓手,坚持生态优先,安全发展,巩固矿山领域治理成效。
全面推动矿山生态修复。《新疆天山北坡绿洲带(沙湾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成功申报,落实财政资金880万元。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52家,完成174家矿山企业基金账户设立,累计计提基金1285.76万元。
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极报请行署印发《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年发布预警信息175条,开展地质灾害巡查检查27次,排查重要灾害隐患点223处。投入资金1300万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和精细化调查项目2个,均完成实施并通过验收。
强化落实矿山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印发《塔城地区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召开系统安全生产部署会议6次,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指导检查8次,检查矿山企业62家,发现隐患22条,均已整改完成,未发生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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