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玛纳斯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将矿山生态修复作为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玛纳斯县建立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和草原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在矿山生态修复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并结合本县矿山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矿山生态修复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为修复工作提供科学指导。对全县矿山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台账,详细记录矿山位置、开采现状、生态破坏类型及程度等信息,为精准施策提供依据。
在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玛纳斯县针对不同矿山的特点,采取多种科学有效的修复措施。对于露天开采矿山,先对开采形成的高陡边坡进行削坡减载、加固处理,消除地质灾害隐患,然后采用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辅助的技术进行植被恢复;对因采矿导致的土地损毁区域,进行土壤改良,通过客土回填、施加有机肥等措施,改善土壤结构和肥力,为植被生长创造条件,之后根据土壤适宜性,选择适宜的植物品种进行种植,构建稳定的生态系统。
为保障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顺利开展,玛纳斯县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一方面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相关规定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专项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另一方面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统筹整合县内相关资金,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的投入。同时,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到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来。
“十四五”以来,玛纳斯县累计完成10处历史遗留采砂坑和4家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治理恢复土地面积达192公顷,新增草地面积192公顷,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曾经因采矿而满目疮痍的矿山区域,如今已逐渐披上绿装,生态环境得到极大改善。通过矿山生态修复,一些矿山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空气质量明显提升,生物多样性逐渐增加,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服务功能得到显著增强。同时,生态环境的改善也为当地的旅游业发展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产业转型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玛纳斯县将持续加大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责任,不断巩固和扩大修复成果。加强对在产矿山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切实履行“边开采、边治理” 的主体责任,确保矿山开采活动与生态保护协调推进。同时,进一步探索创新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和技术方法,不断提升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建设美丽玛纳斯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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