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牢固树立“查办违法案件是成绩,及早发现制止违法行为更是成绩”的理念,注重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上,转变理念、强化服务、精准施策、靶向发力,以规范文明执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格执法守底线
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全面贯彻落实全区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各项工作任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原则,以《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定性依据,依法履职、规范执法。紧盯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新增控零”目标和矿产资源集中区、违法易发高发区、砂石料盗采区,严肃调查处理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及无证和越界勘查开采、破坏性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切实守牢耕地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维护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一季度以来,共立案调查土地、矿产违法案件220件,收缴罚没收入3143万余元。
主动服务强保障
巴州支队切实转变执法观念,注重主动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审批环节,保障重大项目落地见效。一季度参与建设用地报建审核43件,参与矿业权联审16件,指导若羌县大队在查处中广核违法占地案中,积极协助企业完善用地手续,全力以赴服务高质量发展。喀什地区支队坚持把服务喀什经济社会发展融入执法工作全过程,推动执法关口前移,对49个建设用地和20个矿业权延续报批件进行审核,帮助、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及时履行报批手续,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促使项目早建成、早投产、早受益。
柔性执法显温度
塔城地区支队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采取包容审慎监管态度,最大限度引导当事人主动纠错、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1月以来,共督促当事人限期整改30件,其中裕民县大队积极沟通对接、耐心普法教育,促成江格斯乡人民政府自行整改采摘园提升改造项目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和田地区支队探索实践“说理式执法”,组建服务专班主动走进矿山企业,向探矿权人讲解法律法规,及企业若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或缴纳最低投入保障资金,将面临被立案调查、吊销勘查许可证和信用平台公示等风险,通过“阐明事理、释明法理、讲明情理”,有效推动21家探矿权企业设立资金监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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