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厅党组统一部署,2025年6月30日至8月8日,自然资源厅党组巡察组对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党支部(以下简称“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2月8日,自然资源厅党组巡察组向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中心党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扛牢整改主体责任。中心党支部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统筹整改工作,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限,坚持“具体问题着力解决+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的双重整改措施,推动巡察整改与支部建设、日常工作、作风建设深度融合,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二)系统统筹部署,聚力抓实推进。中心党支部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程牵头部署、督办整改,牵头审定整改方案,逐项审核整改成效。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累计开展2次专题研究,全面推动4个方面33条整改措施落实落地,常态化跟进分管领域整改进展,主动协调解决整改难点,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三)注重建章立制,夯实整改成效。坚持举一反三深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紧盯制度短板逐项查漏补缺,建立常态化自查自纠工作机制。推动巡察整改与支部建设、干部日常作风建设深度融合,以制度固化整改经验,实现整改工作长效化、规范化,持续巩固提升整改实效。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规范理论学习机制。中心党支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优化完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制定完善系列党支部政治思想理论学习制度,在集中学习中增设业务研讨环节,推动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成效。制定《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采购与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合规。
2.夯实主业服务能力。即时启用《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专家库(2025)》,进一步优化摇号系统功能和抽取规则。制定《自治区矿产资源评审业务专家随机抽取工作细则》,健全完善评审专家考核与管理监督机制,全面保障评审工作的公平性与高效性。
3.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全区地质资料二次研究与开发工作,将一批煤炭区块纳入2026年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立项论证,多个煤炭区块纳入自治区矿业权出让区块储备库。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2026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班子成员同步抓好业务与分管领域廉政建设,纵深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
2.强化全流程廉政监督。评审业务科室围绕报告(方案)受理、审核、复核、评审意见书出具等重要环节,以及评审专家抽取、报告发放和资料归档等关键岗位,开展全面系统的廉政风险排查,切实筑牢廉洁履职防线,加大项目全过程管控力度,刚性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3.规范财务运行管理。修订完善《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建立财务自查台账,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提升财务工作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规范支部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将群团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任务,成立中心团支部,选优配强工会干部队伍,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常态化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将日常谈心谈话、监督提醒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管理的重要抓手,坚持做到苗头早发现、问题早提醒、偏差早纠正,定期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党员干部思想状况分析情况报告。
2.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化“三学三亮三比”争当先锋行动,设立党员公示牌,制发《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三标兵”评选工作办法(试行)》,设立年度党员先锋岗,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2026年先后获评“2025年度自治区直属机关‘五个好’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示范点”、自治区总工会授予的“开发建设新疆奖状”及自然资源厅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3.完善干部培养体系。制发《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完善干部职级晋升机制;制定《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2026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外出参训、支部集中学习双向渠道,全面提升干部素质业务能力。
(四)在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全力推动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补齐制度短板,全流程规范操作,构建常态化、长效化风险防控体系,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中心党支部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实巡察整改巩固深化工作。持续深化思想引领,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树牢责任意识、规矩意识,坚决摒弃松懈麻痹思想,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健全长效整改机制,细化工作流程、压实岗位职责,构建常态化管理体系,并逐项复盘核查整改事项,规范完善佐证资料。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查漏补缺,推动标本兼治,切实转化整改成果融入日常工作,以整改实效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6年7月23日至8月12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91-2603017(工作日10:00-20:00);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2号自然资源厅14楼;邮编:830000;电子信箱:1072155758@qq.com。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成果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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