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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新蓝图添彩“新疆好地方”——新疆发布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

发布时间:2020-05-13 18:42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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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何伟)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提出结合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完成村庄布局,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指南》明确,村庄规划主要包括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建设空间安排、基础设施配套、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以及近期实施的项目等内容。村庄规划编制主体为乡(镇)政府,依托村“两委”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由乡(镇)党委和政府、县(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单位、村民代表等组成编制工作组开展工作。

  《指南》要求,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要通过现场调研、资料收集和入户问卷调研等方式分析村庄基本情况,找准村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预判村庄建设需求,制定村庄发展目标、规划编制方案。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形成规划成果。村庄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政府审批。送审前应在村内公示30日,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规划成果由县、市自然资源部门逐级汇交至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村庄规划批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成果应通过“上墙、上网”等方式公开,供村民查阅咨询,并作为村规民约执行。

  在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方面,《指南》强调,公共卫生防疫要落实上位规划和相关专项防疫要求,统筹推进村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对人和畜禽分别提出疫情防控措施。

  在村庄规划成果方面,《指南》要求,要吸引人、看得懂、记得住、能落地、好监督,鼓励采用“前图后则”(规划图表﹢管制规则)形式表达,可结合村庄需求进行补充和调整。

  新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区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富民兴边类、搬迁撤并类和其他待定类6类,因村施策、差异规划。其中,根据抵边村落实际增设的富民兴边类村庄,充分体现了新疆特色,此类村庄是全区实施稳边、固边、兴边、富边政策的重要载体。此外,为了增强规划弹性,对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可暂不明确规划用地性质,予以规划“留白”。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和富民兴边类村庄,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保障村民居住、公共公益设施、文化旅游设施和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

  据了解,《指南》制定工作于201911月启动,新疆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5个地州11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经验,在实地踏勘、座谈调研基础上,历时5个月形成初稿;经广泛征求各州市政府(行署)、自治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多轮审查、修改后于日前正式印发。《指南》作为村庄规划编制纲领性技术规程,将对全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发挥重要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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