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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饭碗牢牢端在手中——写在第三十个全国“土地日”之际

发布时间:2020-06-25 11:03
来源:新疆日报
发布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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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引言

全国“土地日”是宣传土地资源国情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关心和珍惜土地资源的重要纪念日。

今年625日,是第三十个全国“土地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这一主题,旨在向社会公众传递“14亿中国人的饭碗,我们有能力也务必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信心和决心,引导全社会进一步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提升保护耕地、节约集约和依法依规用地意识,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担当,形成上下协同、各方努力、人人尽责,共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解决好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始终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土地资源,是“吃饭”之根、民生之本、发展之基、稳定之要,也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近年来,新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持续推动全区域土地有机更新和优化重组,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最大程度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土地资源保护和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衡,特殊的地理、气候、环境等因素,全区耕地质量普遍不高、耕地后备资源匮乏的局面依然存在。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面对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用地的迫切需求,保护好耕地这个“命根子”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实行更加严格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开发利用措施,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不动摇,稳妥解决好“用”和“守”问题,才能牢牢端稳各族人民的饭碗。

■科学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自然资源特别是耕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领域。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重要指示,始终以严守耕地红线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在新一轮机构改革完成后,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先导,全面推进全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积极做好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三条控制线统筹划定和监督实施,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空间格局。

20198月,全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同步确定3个地州、3个市和3个县作为试点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用科学的规划布局确定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用地目标,严格划定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20204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鼓励有需求、有条件的村庄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统筹村庄发展目标、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土综合整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容,进一步强化耕地保护相关工作,首次对农村难以明确具体用途的建设用地作了要求。

■加快土地资源利用方式转变

土地资源是经济发展的生命线。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粗放利用土地现象依然突出,土地管理形势依然严峻。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是破解当前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难题的根本出路,必须坚持“减量发展”“精明增长”理念,实行产业用地全要素全生命周期管理,科学高效利用好每一寸土地。

近年来,全区坚持以“节约集约”为手段,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在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最大程度释放节约集约利用的空间和潜力。深入开展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增存挂钩”制度,推进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持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加快完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制度,对各地州市实行奖励、核减计划指标管理,分类和有效处置闲置土地,推进存量土地和低产用地盘活利用,不断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强区域节约集约用地管理,推进城市区域和开发区节约集约用地更新评价,探索建立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考核评价制度。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有效管控新城新区和开发区规模无序扩大,严格控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支持行业和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产能过剩行业和“僵尸企业”用地退出、转让。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减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坚持结构优化、节约集约、效率提升,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近年来,以“守红线”为硬任务,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新修订的《自治区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与全区14个地州市行政一把手签订本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对上年度各地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列入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主要负责人综合考评重要内容,不断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2019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农业农村厅共同制定了《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全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完成初步划定任务约140万亩,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落实国家“藏粮于地”战略,全面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持续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促进耕地稳产高产优产、可持续发展。坚持将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占用和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矿业权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实地踏勘论证,纳入耕地保护监督重要内容,继续严控严管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工作。按照新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全面实施公共利益征地制度,开展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政策研究,适时发布区片综合地价,保护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作为保护耕地基本制度——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能够着重解决建设占用耕地问题。新疆是全国后备耕地资源唯一增长的省区,近年来,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要求,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产生的新增耕地,在一定程度上为耕地“占”和“补”留有了余量。

【结语】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在耕地,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耕地红线要严防死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设立全国“土地日”的第三十个年头。在新疆,面对吃饭问题这个头等大事,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不断增强底线思维和法治观念,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将各族人民的饭碗牢牢端在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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