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全国首批258个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包括土地资源类183个,矿产资源类57个,海洋资源类18个。其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7地获评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为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县(市)的典型经验,加快形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社会共识和行动自觉,我们将陆续刊发首批新疆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实践探索之土地篇、矿产篇。今天推出的是土地篇之巴州博湖县。
资源节约集约化 土地效能最大化
博湖1971年建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东南部,天山南麓,焉耆盆地东南部,开都河下游,因境内有全国最大的内陆淡水湖——博斯腾湖而得名。全县行政区域总面积 3808.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7.16万亩。博斯腾湖古称“西海”,被誉为巴州人民的“母亲湖”。湖区拥有丰富的水产、芦苇、湿地等自然资源,是新疆最大的渔业生产基地、全国四大苇区之一和国家湿地公园。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
博湖县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把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作为创建国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工作的出发点,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积极构建完善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博湖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
二、组织有力,形成共识
博湖县始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创建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为载体,严格规划布局把好“源头关”,节约集约把好“开发关”。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相继出台《博湖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和《博湖县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实施细则》。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节约集约示范县创建专栏,广泛开展节约集约用地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使保护资源、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观念深入人心,实现资源节约集约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共赢。
三、多措并举,创新管理
近年来,博湖县将存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作为重点工作推进,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认真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助力节约集约。为加强组织领导,力争将处置目标落实到位,专门成立由分管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的处置专班,确保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下发的“批而未供”任务量90亩,年度任务完成率169.55%;“闲置土地”任务量处置率达500%。
突出合理利用,探索地下空间立体开发,把地下空间作为城市发展重要的资源载体,明确地下空间资源发展底线,以生态安全评估为前提,合理有序利用地下空间资源,鼓励用地单位利用地上和地下空间进行开发建设,向空间要面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过引导用地单位开发建设高层住宅小区及地下停车场、车库、人防商场项目,提高土地投资开发强度同时,又节约利用了土地资源。
四、坚持因地制宜, 盘活低效用地
“腾笼换鸟”、立体利用、改造提升……这是近年来博湖县全面提高地上节约集约利用和地下空间多元化利用水平,推动资源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实现土地资源利用最大化的一些创新举措。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博斯腾湖管理局的两栋办公楼被有关部门确定为危房,县委、县人民政府经过科学研判,将这两个部门搬至闲置较多的办公楼,多局合并办公,既节约了办公资源,又方便了群众办事。两栋危房拆除后,消除了安全隐患。拆除后的土地,用于建设银行和酒店。至此,这两处黄金地段的地块,实现了“腾笼换鸟”“科学生金”。
这种多赢的局面,还表现在企业老旧厂房的搬迁上。博湖县芦苇板厂位于景观渠边,占地35亩。随着县域经济不断发展,这个厂址已经成为县城的中心地段,影响了县城的容貌。经过科学规划,企业得到了补偿,该地块用于建设保障性住房,今年144套保障性住房就可完工,144户低收入群体将入住这片整齐美观的小区。乘着东风,博湖县海龙盐业公司周边的老旧企业改造也即将开始,企业迁到郊区便于扩大生产,旧址将变成住宅和商品房,小区内绿化及其配套设施齐全,为博湖县全域旅游增添了一抹亮色。中粮屯河番茄制品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也被列入规划,90余亩土地将开发成商住楼,以美美的姿态迎接全国游客。
五、强调规划引领,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
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合理划定“三区三线”,严控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开发时序;完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配管理,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补充耕地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实行差别化、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作用,各类专项规划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和供地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细化操作程序,规范开展节地评价,推进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六、加强批后监管,确保项目规范用地
为加强已供应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全程监管,推动地块开发建设,提高县域国有建设用地利用效能,多措并举,强化监管,积极做好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监管等各项工作,为促进土地开发高效利用提供了基本保障。建立“批后监管跟踪卡”,对各类建设项目供地后实际利用情况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函提醒土地使用者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使用土地。从交地、开工、竣工三个阶段对已供应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全流程监管。交地阶段,及时现场巡查,并在监测监管系统上传交地信息;开、竣工阶段,依托监测监管系统,结合外业巡查,将核查记录及相关图片上传至监察监管系统。
博湖县成功创建国家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是我们的荣誉,更是我们今后工作的一个新起点。我们将以此项荣誉为契机,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围绕博湖县域经济发展大局,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在国土空间规划、产业用地管理低效用地在开发等方面,总结特色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更加坚实的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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