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订自治区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查处自治区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区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地(州、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自然资源执法系统人员的业务培训。
处室负责人:沈波
联系方式:2616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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