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概况 / 机构设置 / 内设机构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发布时间:2024-01-15 10:02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有效性:
【打印文本】
访问量:

拟订自治区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平台,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治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自治区各级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拟订自治区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

处室负责人:张炜

联系方式:2659681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楼6楼

工作时间: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