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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

发布时间:2023-05-31 16:42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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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5

厅党组决定:

吴忠平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免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科技外事处处长职务。

免去于俊伟同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玛依努尔·米吉提同志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王涛同志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罗卫东同志克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阿布力米提·吐尔地同志和田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白春玲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国土综合整治中心项目管理处处长。

林娟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党总支委员、副院长。

龚丽春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然资源档案馆)党总支委员、副主任(副馆长)。

牛展宏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党总支委员、副主任。

吴阆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党支部书记。

张宏飞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国家卫星测绘应用中心新疆分中心)党委副书记、主任。

黄晓东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

陈涛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党支部副书记、站长。

孙艳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吕鹏飞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艾尼·艾再孜同志考核胜任现职,正式任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分局副局长。

免去连志纯同志自然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职务。

免去居来提·尤努斯同志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试任职务。

欧阳国湘同志任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免去自然资源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二级调研员职级、博州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职务。

厅党组同意:

免去许珂同志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王璟洲同志任自治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总队土地执法监察处二级调研员。

免去于纪彪同志自治区自然资源法律事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免去郭忠同志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李淑玲同志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艾热提·苏力堂同志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怀业同志疏勒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克尤木·热合曼同志伽师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李惠云同志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职级。

杨金胜同志任乌苏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卡地尔·吾优甫同志任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唐致春同志任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曾秀文同志任乌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陈绪荣同志任阿合奇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免去肖文彬同志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孔梦超同志任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疏勒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米日喀米力江·叶尔麦麦提同志任疏勒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天霖同志任疏勒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免去麦盖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王宇锋同志任麦盖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免去麦盖提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刘伟同志任麦盖提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黎万泽同志任伽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免去姜波同志伽师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肉斯旦木江·莫合太尔同志任伽师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免去王华明同志叶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吴森林同志任叶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泽普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许万敏同志任泽普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江辉同志任塔什库尔干县自然资源局三级调研员。

潘玲同志任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开萨·阿布拉同志任喀什地区法律事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王研同志任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成学锋同志任叶城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王斌安同志任策勒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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