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
厅党组决定:
罗永红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副处长(挂职期一年);
宋金民同志任自治区地质勘查管理中心党支部委员、副主任(挂职期一年);
古力米拉·塔衣尔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赤娜尔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和改革处三级主任科员;
窦嫄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综合和改革处四级主任科员;
陈明鑫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法规处四级主任科员;
肖雨萌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四级主任科员;
李雪雯同志任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财务处四级主任科员。
厅党组同意:
免去董建虎同志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
魏晓涛同志任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免去加那别克·巴孜力别克同志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伊巴提·哈力克同志任阿勒泰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叶尔包拉提·沙布尔同志任哈巴河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叶尔波力·沙合依同志任福海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加尔恒·加纳提同志任富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敏同志任博州自然资源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苏新春同志任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免去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梁承林同志任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阿拉山口市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希热里同志任阿拉山口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恒同志任温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免去张莉同志玛纳斯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刘春光同志任和硕县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
免去刘智育同志若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保留四级调研员职级);
李庆同志任若羌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四级调研员,免去尉犁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张波同志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保留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何晨曦同志任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
白迎春同志任和静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免去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职务、四级调研员职级;
董红红同志任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免去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姜西军同志任博湖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且末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赵小平同志任且末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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