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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证照工本费

发布时间:2023-03-20 10:18
来源: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单位: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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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证照工本费

收费依据

/相关资料

1.《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

2.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

收费标准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每证30元;临时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每证10元;土地勘界许可证每证50元。

土地开发许可证工本费2013年起取消。

办理流程

缴费之后领取证书

办理地点

/收费部门

由发证机关收取

办理时间

以具体发证机关为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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