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证照工本费 |
收费依据 /相关资料 |
1.《关于土地登记收费及其管理办法》〔1990〕国土〔籍〕字第93号 2.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 |
收费标准 |
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每证30元;临时用地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每证10元;土地勘界许可证每证50元。 土地开发许可证工本费2013年起取消。 |
办理流程 |
缴费之后领取证书 |
办理地点 /收费部门 |
由发证机关收取 |
办理时间 |
以具体发证机关为准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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