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各直属单位经营性收费项目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执收单位 | 收费内容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收费对象 | 备注 |
1 | 咨询服务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 地质勘查及资源储量估算技术咨询 | 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综字【2000】131号) | 双方协商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2 | 技术服务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 | 咨询服务费 | 依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国测财字【2002】3号制定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指定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等测绘方面细则 | 根据收费依据测绘方面细则,与相关业务往来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明细标准进行收费。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3 | 征地事务技术服务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 | 征地事务技术服务费 | 《关于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新计价房[2003]334号) | 政府定价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咨询服务费 | 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综字【2000】131号) | 双方协商 | ||||
4 | 技术服务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整治中心 |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信息咨询 | 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综字【2000】131号) | 双方协商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5 | 测绘产品委托检验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 测绘成果检验 | 《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 | 双方协商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测绘仪器计量检定、校准 | 测绘仪器计量检定、校准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区计量检定收费项目基准价格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7]1649号) | 政府指导价及双方议价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6 | 新疆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培训班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宣传教育中心 | 培训费 | 新计价费【2004】1529号,新发改收费【2017】1648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书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 | 380元/人 | 含资料费,有效期至2020年10月。(后续办班收费经发改委审核批准后实施) | |
7 | 测绘产品收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测绘院 | 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地图编制、数据库入库、界限测绘、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 【1992】价费字176号 | 根据收费依据测绘方面细则,与相关业务往来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明细标准进双方协商收费。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8 | 测绘成果数据加工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成果中心 | 测绘成果数据加工 | 依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 | 政府指导价及双方议价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2018年已注销,2020年10月28日报发改委收费处恢复收费项目 |
地图编制 | 地图编制 | 依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指定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等测绘方面细则 | 政府指导价及双方议价 | ||||
航空摄影DOM数据制作(元/平方公里) | 航空摄影DOM数据制作(元/平方公里) | 依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财建【2009】17号)指定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等测绘方面细则 | 政府指导价及双方议价 | ||||
9 | 测绘产品收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 | 1、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技术服务; 2、地州基础测绘十四五发展规划咨询服务; 3、边境地理地理信息资源整合服务; 4、北斗卫星导航定位系统接收机安装、调试、测试服务; 5、高程转换技术服务,事后高精度数据解算技术服务。 |
1、《印发关于激发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新党组[2016]45号); 2、《印发关于抓好赋予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有关文件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9]37号) 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深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新自然资党发[2020]11号) |
依照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2009年)、国测财字【2002】3号制定的《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及有关细则的通知、财建【2009】17号指定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计算细则》、《测绘生产困难类别细则》、《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等测绘方面细则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10 | 技术服务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 技术服务费 | 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综字【2000】131号) | 双方协商 | 行政事业单位 | 取消《关于对达到自治区二级以上标准的土地档案室服务收费的批复》新计价房字(2000)891号。取消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收费性质问题的复函》发改办价格(2003)1107号。针对涉及到自然资源土地、矿产及信息化服务等内容的技术服务费用,无企业收费。 |
11 | 测绘产品收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测绘院 | 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形数据采集与编辑、地图编制、数据库入库、界限测绘、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 | [1992]价费字176号 | 根据技术服务具体内容,依据测绘方面收费细则并参考年度有关材料费、人工费等市场价格,与相关业务往来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明细标准进行收费。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按文件具体项目执行。 |
地籍测绘费 | 地籍测绘费 | 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新计价房字【2001】500号 | 根据技术服务具体内容,依据测绘方面收费细则并参考年度有关材料费、人工费等市场价格,与相关业务往来的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的明细标准进行收费。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根据新发改医价【2012】1950、新财非税【2015】1号、新财非税【2015】2号文件落实减免。 | ||
12 | 技术服务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 1、地质灾害评估技术服务;2、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技术服务;3、矿山地质环境保恢复方案技术服务;4、地质灾害防治与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转发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有关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新财综字【2000】131号) | 双方协商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
地质勘察费 | 1、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勘查;2、地下水调查评价勘查;3、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调查评价勘查;4、地质遗迹调查评价勘查; | 新计国字【2000】791号、《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工程取费标准〉的通知》 | 《关于下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工程取费标准〉的通知》 | 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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