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信息 / 收费标准

五、土地复垦费

发布时间:2023-03-20 10:33
来源: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单位:财务处
有效性:
【打印文本】
访问量:

  

收费项目

土地复垦费

收费依据

/相关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2.《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

收费标准

深(高)度不超过0.5,每平方米1元;深(高)度每超过0.1,每平方米加收0.2元。无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缴此费。

办理流程

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银行专门账户,存入土地复垦费。

办理地点

/收费部门

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办理时间

以当地国土部门为准

联系电话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