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
测绘生产费 |
收费依据 /相关资料 |
《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文件)第一条第(五)项 |
收费标准 |
详见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1〕94号。 |
办理流程 |
地市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验收审查,并出具验收审查意见,成果提交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表。 |
办理地点 /收费部门 |
地市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测绘局 |
办理时间 |
以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测绘局为准 |
联系电话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