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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土地勘测生产费(地籍测绘费、地籍勘界费)

发布时间:2023-03-20 10:09
来源:国土资源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单位: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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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土地勘测生产费(地籍测绘费、地籍勘界费)

收费依据

/相关资料

1.《关于发布〈测绘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和〈测绘收费标准〉的通知》国测发〔1993082

2.《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房〔2001500号文件

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测绘局国测发〔19930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

办理流程

地市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验收审查,并出具验收审查意见,成果提交勘测定界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表。

办理地点

/收费部门

地市级以上土地主管部门、测绘局

办理时间

以当地土地主管部门、测绘局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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