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以来,各地为引导广大群众自觉保护耕地,坚决抵制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创新开展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宣传活动。i自然全媒体会持续为大家展播有特色的“八不准”宣传作品,一起来看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