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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1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9-18 11:42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单位: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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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刚委员: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以村庄规划引领乡村生态振兴落地落实的提案》(312)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和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自治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2019年,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在全区四个地(州、市)选取11个村庄开展村庄规划编制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204月,印发《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围绕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要求,明确村庄规划任务、工作流程、内容、成果要求等,确保村民易懂、村委能用、乡镇好管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要求,我厅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将实行以下举措:一是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后在全区有需求、有条件村庄全面推广,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二是分类编制。结合新疆区位条件制定村庄分类标准,将村庄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富民兴边类。三是公众参与。编制过程强调公众参与力度,充分发挥村民、村党组织、驻村工作队在规划编制工作中的作用。尊重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深入群众开展前期调研,最大限度了解群众意愿和诉求;发挥村党组织、驻村工作队在方案比选中主导作用,协商确定规划内容;及时公告公示规划成果,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建议,让规划成果更符合村民意愿。四是沟通对接。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沟通,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强化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将公共卫生防疫和安全生产等内容纳入管制规则和村规民约。五是加强宣传。适时召开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会,提高公众对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认识。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020610   

联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

人:袁春电话:(09912648247  13579998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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