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加甫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开都河、博斯腾湖、孔雀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列入国家政策支持》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6年9月,《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725号)要求,整合财政资金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作。2016年以来,三部门先后在陕西黄土高原、京津冀水源涵养区等地区开展了三批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工作,共实施25个项目。其中,我区的额尔齐斯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成功申报,目前正在实施。通过从自然资源部了解,自2019年起,财政部等部门已停止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项目申报工作。
为推进我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我厅拟将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作为重点区域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开都河—博斯腾湖—孔雀河流域作为塔里木河流域的一部分,已纳入塔里木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范围。
2020年3月,按照《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环保资金管理 推动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的通知》(财资环〔2020〕7号)要求,各省(区、直辖市)加快推进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库建设。建议巴州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尽快开展开都河-博斯腾湖-孔雀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并争取申请将其纳入项目储备库。后期,我厅将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经费拨付情况,积极支持巴州组织开展开都河—博斯腾湖—孔雀河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020年6月10日
联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联系人:亚力坤·塔西 联系电话:0991-881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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