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类)
新自然资提案〔2021〕7号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
第1722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新疆区委会:
《关于加快推进新疆矿产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您提出的提案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参考价值。经研究,现就有关提案事宜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十四五”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规划
为统筹谋划、科学布局,我厅组织自治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有关单位编制《自治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将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与结构、推进资源高效利用、加快矿业绿色发展等内容作为规划主要章节。规划“十四五”期间,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矿业发展,力争到2025年,大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中型建成率达到30%以上,建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3个;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及时治理,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及土地复垦长效机制,通过制度建设与政策支持,形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新格局;展望二〇三五年,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基本实现绿色化、智能化。
二、关于建成一批国家级战略性矿产资源基地
规划“十四五”期间,按照“加快南疆,深化北疆东疆勘查开发”的总体思路,围绕“两环六带”整体空间布局,加强环塔里木、环准噶尔、阿尔泰山南缘、东西准噶尔、东天山、西天山、西南天山、昆仑-阿尔金等多个分区统筹布局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的协调发展,根据各分区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勘查开发现状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矿产资源产出与分布禀赋特征以及与其他自然资源组合特点,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产业化方向和地域分工要求,发挥矿产资源配置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实施差别化的矿产资源政策。为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部署,综合考虑自治区矿产资源禀赋、开发利用条件、环境承载力和区域产业布局等因素,拟建6个油气能源资源基地、6个油气国家规划矿区,10个非油气能源资源基地和45个非油气国家规划矿区,明确空间范围,引导要素聚集,实现增储上产,确保资源稳定供给。
三、关于规模化、现代化、智慧化开发矿产资源
为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提高合理利用水平,“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控制全疆矿山总数在3000个以内,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18%以上,以期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创新多矿种协调开发机制和模式,规范开发秩序,促进多种资源科学开发、有序开发和综合开发。加强复合矿区开发的统筹协调,推动不同矿业权人合作开采,创新开发利用模式;探索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炭-煤层气、铀等资源的合理勘查开发次序,促进多矿种资源有序开釆和综合开发;加强共伴生矿产综合勘查综合开发,重点加强有色金属、贵金属、稀有稀散元素矿产等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的综合评价;加强复杂共生、伴生矿产综合利用技术攻关。长远规划,通过提升矿山规模化、集约化、信息化和智能化生产水平,构建开发有序、总量可控、布局合理、集约高效、安全绿色的现代矿产工业体系。
四、关于绿色矿业发展
在矿政管理中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关系,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含自然保护地)内矿业权差别化管理,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同时,保障部分战略性矿产资源稳定供应。“十三五”期间,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目前我区共有国家级绿色矿山54家、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3个,基本形成完整的绿色矿山建设管理体系。“十四五”期间,将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优化管理体系,力争完成规划确定的建设目标。
再次感谢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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