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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新闻办举行自治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发布时间:2019-12-20 18:30
来源:国务院新闻办
发布单位: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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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9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自治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平新来同志介绍有关情况,同时邀请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助理燕新程以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王明辉同志,一并回答记者提问。共有20家媒体23人参加发布会。

自治区新闻办对外联络处处长李洁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自治区新闻办今天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平新来先生;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厅长助理燕新程先生;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总规划师、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王明辉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自治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们的提问。
首先,有请平新来先生作介绍。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平新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衷心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工作全面展开。《若干意见》强调:“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方案,自然资源厅负责推进自治区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组织划定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去年11月,自然资源厅组建以来,把实现“多规合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以适应人民群众对国土空间日趋丰富多元、复杂多样的需求,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
    今天,我们就自治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情况向大家作一下介绍。

    一、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若干意见》要求,2020年要基本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起“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管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按照要求,我们不等不靠、主动作为,及早谋划抓开局、周密部署抓落实,结合新疆实际,研究国土空间规划的新理念、新要求,稳步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一)建立“四级三类”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自治区实际,建立“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四级”指自治区级—地(州、市)级—县(市)级—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类”指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通过构建“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规划传导机制,逐步建立全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
    (二)坚持“多规合一”,全域覆盖。此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坚持部门协作,评估现行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空间类规划,统筹区域协调、城乡融合、兵地融合,谋划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疆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
    (三)坚持上下联动,多方合作。今年以来,自治区领导多次作出批示,要求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编制新疆国土空间规划。8月2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新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9月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动员部署视频会,全面部署新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牵头,先后组织开展多次业务培训和专题研讨,深化各级政府领导和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干部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解和认识,夯实规划编制基础,确保规划能用、好用、管用。
    (四)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按照先行先试的原则,确定了伊犁州等3个地州,乌鲁木齐市等3个地级市,莎车等3个县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准东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试点;选取了11个村开展村庄规划(详细规划)编制试点,正在起草《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要点》。目前试点工作正稳步有序推进。

    二、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

    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要素和强制性内容,是统一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基础。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到2020年年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三条控制线划定和落地,纳入全国统一、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一张底图,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实行严格管控。我们在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强化了三条控制线划定专题研究,确保三条控制线划定科学合理,符合新疆实际。
    (一)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机构改革前,原自治区环保厅牵头划定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形成划定成果。机构改革后,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要求,自治区以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为基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工作,对已划定成果进行优化。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最新影像资料和各部门提交的项目清单,与拟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套核分析,遵循红线划定原则及评估调整规则和管控要求,重点查漏补缺,提出矛盾冲突图斑和调整建议。近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会同生态环境厅下发评估初步成果征求意见的通知,将与各地进行充分对接。需要强调的是,此次评估绝不是另起炉灶、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完善、划定、落实。
    (二)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2017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治区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2019年,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有关要求,正在结合第三次国土调查初步成果,有序推进自治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建设工作。
    (三)研究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将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坚持底线思维、保护优先。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坚持“量水而行”,明确自治区开发建设容量上限,强化底线约束。二是坚持集约利用、节约优先。梳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以及低效利用等存量空间,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提高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化程度。三是顺应城镇发展合理需求。优化城镇形态和布局,保障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落位,促进城镇有序、适度、紧凑发展。四是提升人居环境品质。统筹安排城镇生产生活生态,突出自治区自然资源禀赋与多元人文特色,塑造高品质人居环境,把城市放在大自然中,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三、坚持“放管服”改革,推进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1月,自然资源厅下发了《关于推进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标志着自治区已全面开始推行建设项目用地和规划许可事项改革工作。
    此次改革将涉及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两个领域的5项行政许可,包括: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机构改革前,由于规划职责分属不同的部门,行政相对人需要分别向原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向原国土部门申请用地预审意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其中很多内容高度相近,客观上存在同类事项多头审批、重复审查、交叉审查、流程复杂等问题,增加了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影响了项目投资落地的效率。此次“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就是着眼于解决这些“堵点”“痛点”问题,把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相关手续和文书能够合并的进行合并,能够简化的进行简化,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相对人的成本。具体归纳为“一个简化”、“两个合并”、 “三个统一”。

    首先是“一个简化”。将原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用地预审意见,以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申请表、申请材料进行整合和简化,除法定的批准文书和证书以外,其他各类材料一律取消。此次改革后,两个事项共减少填报材料16项。

    其次是“两个合并”。第一个合并是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合并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不再单独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第二个合并是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核发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再单独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步核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两个合并”实施后,办理时限将分别由原40个工作日缩减到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最后是“三个统一”。一是统一“一窗受理”。合并办理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件窗口统一收件,以并联方式同步进行审查,同步办理。二是统一“技术论证”。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提交选址论证报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等情形的,开展统一技术论证。三是统一“规范出件”。合并办理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统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以上是自治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的一些主要情况。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策部署,把握好新时代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与“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的关系,全面建立自治区全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加强监督实施,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最后,祝各位媒体朋友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胡杨网记者:

  燕助理您好,我是胡杨网记者,刚刚平书记对自治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进行了简要介绍,我的问题是,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与原来的各类空间规划的主要区别是什么?相比之下呈现了什么新的特点?谢谢!

燕新程:

  谢谢您的提问和关注。按照国家的总体改革要求,新的空间规划体系与原有空间类规划相比,更加体现生态优先,更加促进高质量发展,更加注重高品质生活,更加强调高水平治理。这是总的指导思想,以及与原有空间规划最主要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新的规划要实现“多规合一”。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形成全疆“一张图”,规划编制更科学,实施监管更严格,这也体现了国土空间规划的唯一性。
  第二,新的规划要体现党中央精神和国家意志。国土空间规划是自上而下编制的,下级规划必须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要落实总体规划。目的是要把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通过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边界逐级落实到最终的详细规划等实施性规划上,保障国家重大战略落实落地。
  第三,新的规划要强化规划权威。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禁违规建设;坚持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严格审批。严格查处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新的规划要更具可操作性。按照“管什么批什么”的原则,精简自治区审批规划的内容,缩减审批规划的时间,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规划编制和管理要点,推进“放管服”改革,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第五,新的规划要实现先进技术支撑。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依托全疆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整合全疆各类空间数据,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形成全疆统一的规划“一张图”。确保规划实施监管更加科学、有效,手段也更加先进。谢谢!

新疆新媒体中心记者:

  王总规划师您好,我是新疆新媒体中心记者,刚刚平书记提到,自治区已全面部署新疆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我的问题是,各地(州、市)政府接下来应该怎么样做好进一步工作呢?谢谢!

王明辉:

  谢谢您的提问和关注。从各地(州、市)、县(市)人民政府的角度来讲,当前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把每一寸土地规划得清清楚楚,形成有利于空间开发保护的格局。各级政府要落实要充分认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重大意义,行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落实政府组织编制和实施的主体责任。组建规划的编制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全程参与专题研究、规划编制、咨询论证、技术审查等工作。组织上的保障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这是当前地方党委和政府首先要做的一项工作。
  另一方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现在,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正在编制,试点地区国土空间规划正在有序推进,非试点地区党委、政府不能等待观望,要积极主动开展前期工作:首先,要做好“双评价”,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其次,要做好现有空间类规划的评估和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和基础。然后,要坚持“开门编规划”。为了保证规划的科学性,要坚持上下结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组织方式。同时,还提出要发挥不同领域专家的作用。国土空间规划涉及到自然、经济、文化、历史等方方面面,不能只依靠规划行业专家,需要各方专家参与,确保空间规划布局结构达到最优和最科学。最后,要树立规划的权威意识。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重在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树立规划权威意识,保证规划一旦批准,就要认真执行。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在思想上就要强化贯彻执行的意识,坚持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保证规划的权威和管用。谢谢!

新疆日报记者:

  燕助理您好,我是新疆日报记者,刚刚平书记提到,三条控制线对建立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非常重要,请问自治区该如何科学有序地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呢?谢谢!

燕新程:

  谢谢您的提问和关注。对于如何科学有序地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指导意见》已从3个方面作了详细阐释。这是我们自治区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基本原则,也是根本遵循。
  一是按照生态功能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其他经评估目前虽然不能确定但具有潜在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对自然保护地进行调整优化,评估调整后的自然保护地应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二是按照保质保量要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依据耕地现状分布,根据耕地质量、粮食作物种植情况、土壤污染状况,在严守耕地红线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将达到质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划入。已经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中存在划定不实、违法占用、严重污染等问题的,要全面梳理整改,确保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
  三是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以城镇开发建设现状为基础,综合考虑资源承载能力、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城乡统筹、城镇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框定总量,限定容量,防止城镇无序蔓延。科学预留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有开发空间。
  同时,《指导意见》还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
  下一步需要我们通过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编制的相关规定,结合新疆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新疆的地域人文特色,统一数据基础,以目前土地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已经认定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对三条控制线进行统筹优化,科学整合,实现三条控制线在新疆的落实落地。谢谢!

中国新闻社新疆分社记者:

  平书记您好,我是中国新闻社新疆分社记者,刚刚您也提到,此次“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我想请问,这项改革具体能为企业和群众带来哪些便捷?谢谢!

平新来:

  谢谢您的提问和关注。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与广大企业和群众利益直接相关。这次自治区推进“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将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有效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也为自治区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有益经验。
  第一,大幅度合并审批事项,为企业“松绑”。过去,规划许可和用地审批分散在规划、国土两个部门。但实际上这两项审批制度高度相似。举个例子,项目立项之前有两项前置审批,一是规划选址,二是用地预审。规划选址解决的是项目能不能选在这儿的问题,用地审批解决的是能不能拿到这块地的问题,其实都是能不能在这个空间落地的问题,是一回事。这次通过改革,行政相对人不需要因为同阶段同类型的许可事项在两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并且一个事项办理一个证就可以。过去规划选址一个意见书,用地预审一个意见书,现在仅仅需要一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过去规划许可一个证、用地批准一个证,现在也只需要一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合并后,办理时限也缩短了一半以上,极大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第二,适度下放办理规划选址和预审的层级和权限,让企业群众办事“少跑路”。《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三级的审批权限。为切实落实“放管服”要求,此次改革,自然资源厅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精神,将厅一级规划选址和预审的层级和权限下放地(州、市),但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南疆四地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二是跨地(州、市)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权限下放后,可以让广大企业在当地办理所需事项,少跑路。
  第三,精简审查要件,让申请材料“减下来”。通过对现有审批程序和要件全面清理,凡是法定以外的要件和程序,一律取消或者撤销。同时,进一步规范、简化、标准化申报材料,实行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使办事企业和群众一目了然。
  第四,减少办理环节,让审批速度“提起来”。《通知》中明确,使用已经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不再办理用地预审;需要办理规划选址的,由项目所在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规划选址情况进行审查,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非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不需要办理规划选址,只审查用地预审情况,并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通过精简审批环节,提升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谢谢!

李洁:

  好的,答记者问就到这里。欢迎大家继续关注自治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情况。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是有进一步采访的需求,在新闻发布会结束后可以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工作人员进行咨询。今天发布会的相关资料已放到公开邮箱,大家可以向工作人员索要邮箱地址。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3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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