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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探矿权采矿权申请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4 18:38
来源:自然资源厅
发布单位:矿业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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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40个探矿权、10个采矿权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映,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受理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

   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8816454(传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表

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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