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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0年自治区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第二期)摸底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4 10:05
来源:人事处闫子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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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职称聘评资格挂钩有关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印发<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办法>等四个办法的通知》(新人发〔200225号)等精神,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072-10日举办了自治区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个别行业内技术人员由于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未能参加7月初的继续教育培训。为做好继续教育工作,不影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和学习,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研究,先在全疆行业内进行摸底调查,根据报名人数举办2020自治区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线上)培训班(第二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要求

    自治区测绘、土地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一年为一个周期,一个周期内,凡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二、培训对象

    1.拟参加2020年职称评审的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和在测绘、土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技术工人。

    2.全疆测绘、土地相关单位从业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学习测绘、土地知识的人员。

    三、培训形式、时间、地点及课程安排

    1.培训形式:网上授课,总计64课时。

2.培训时间:根据报名人数,时间待定

3.报名方式: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学员收到邮件回复后视为报名成功。

    4.课程安排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法律法规概论、工程测量、大地测量、大比例尺地形图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新疆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建设及应用、测绘成果保密与应用、测绘科技论文编写要领、测绘产品质量管理、土地管理、国土规划等。

四、收费标准

1.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费〔2004518

执行。收费标准如下:

    初级班每人133元,中级班每人173元,高级班每人213元。费用包括培训费、考核费、报名费和证书费。

    2.培训教材资料费280元,费用自理。

    五、报名与发证

(一)本次培训委托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玖玖盛达会议会展服务中心出具财务票据。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银行柜台转账方式进行报名。汇款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玖玖盛达会议会展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卫星路支行                     

:3002030309100027423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中山路169号中山通讯市场9903

2.转账时,请每位学员务必在备注栏内注明“单位 姓名”,以免影响开票。

(二)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初审,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颁发《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六、其他要求

1.报名学员按要求填写《新疆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第二期)《新疆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第二期)以及《新疆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第二期)》,并将填写完成的表格电子版、汇款凭证(转账成功的界面截图或银行回单拍照)以及个人近期一寸电子彩色免冠照片(命名格式:单位名称 姓名)发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同一单位的报名学员请打包统一发送)

2.报名截止日2020724日。

3.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4.此次培训班将通过钉钉软件进行考勤管理、下发各类通知以及考试考核。请报名成功的学员下载钉钉软件自行注册并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2020年测绘及土地专业继续教育培训班2班”。

联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测绘科学研究院

   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

20

人:王欲晓胡杨 李俊瑶

联系电话:0991-2811650

电子信箱:xjchxhyx@163.com

附件:1.新疆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第二期)

2.新疆测绘、土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第二期)  

3.新疆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表(第二期)

附件123

                            202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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