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第三十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14个探矿权、2个采矿权。13个探矿权、1个采矿权可予发证;1个探矿权可予注销。请各矿业权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3楼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16号窗口办理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及注销通知书领取相关手续。
注:探矿权变更延续的,须携带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或授权办理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窗口签订探矿权出让(延续)合同。
受理部门:乌鲁木齐市益民大厦3楼自治区政务服务大厅13、16号窗口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格尔街299号
联系电话:0991-8871751
附件:1.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第三十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矿业权清单
2.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第三十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矿业权发证清单
3.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4年第三十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矿业权注销清单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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