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31号)有关规定,我厅已完成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拟入库专家评选工作。现将拟入库专家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注明联系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驰源 0991-2616991
邮箱:602277866@qq.com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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