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规划(2026-2030年)
2.规划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辖区
3.规划时限:2026年至2030年为规划期,展望到2035年
4.规划目标:到2030年,增储上产能力再上新台阶,探产供储销体系更加健全,矿业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更加突出,区内外、境内外资源合作更加有序畅通,资源—生态—产业—空间—社会效益协调统一的新格局基本形成,为矿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来源更多、路径更稳、质量更好、价格更优、韧性更强的资源保障。
展望2035年,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和支撑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更加有力,勘查开发布局稳定成型,矿业开发集聚效应、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绿色勘查开采方式基本普及,矿山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权市场监管制度更趋完善,矿业参与国内国际竞争新优势凸显,现代化矿业体系基本建立。
二、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联系人:温工
电话:18833064155
电子邮箱:869159194@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北京神州瑞霖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方式,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从公告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反映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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