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受理新疆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采矿权转让申请。根据《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2号)、《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转让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新疆民丰县硝尔库勒锑矿
采矿许可证号:C1000002023063118000606
采矿矿种:锑
发证机关:自然资源部
有效期限:2023年6月1日—2033年5月31日
地理位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
开采面积:1.0875平方千米
开采标高:5445米至5188米
二、转让人基本情况
转让人名称:吐鲁番金源矿冶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小平
住所:新疆吐鲁番市鄯善县连木沁镇312国道北侧新疆地矿局第一地质大队院内
三、受让人基本情况
受让人名称:新疆金能昆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璐
住所: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人民北路5号(疾控中心办公楼三轮)
四、转让价格及方式
转让价格:4.954296亿元
转让方式:协议转让
五、公示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1月6日
如对本采矿权转让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反映。
联系方式:0991-8815084,传真:0991-2695002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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