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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4-20 23:28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单位: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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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峻、陈为民、李万学代表: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你们提出的《关于协助推进兵地土地确权勘界登记发证工作的建议》收悉。经商兵团自然资源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开展对兵团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兵团改革的重大举措。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和兵团各师(市)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对兵团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行政公署为对兵团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责任主体。下一步,自然资源厅将会同兵团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加大对有关地(州、市)、县(市)及兵团农牧团场的督促、调研、指导力度,积极配合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和行政公署做好相关业务工作,争取早日完成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2019418

联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处理土地纠纷办公室

联 系 人:维里旦·米吉提   09912823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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