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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5-04 18:29
来源: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发布单位: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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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自然资建议字〔20229

苏来曼·哈斯木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争取煤炭资源的建议(第244号)收悉。为做好建议办理相关工作,认真研究,并征求兵团党委办公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煤炭资源开发现状

自治区煤炭资源丰富,含煤面积7.6万平方公里,全区埋深2000米以上煤炭资源量约为2.19万亿吨,排名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40%。已查明资源总量4500亿吨,居全国第二,主要分布在吐哈、准噶尔、伊犁、库拜盆地,南疆少量分布。哈密市已查明资源量约1100亿吨,规划有淖毛湖、三塘湖、巴里坤、三道岭、大南湖和沙尔湖矿区,共有煤炭矿业权80个,其中探矿权60个,勘查区面积3124.56平方千米,28已完成勘查工作,32个正在勘查;采矿权20个,采矿许可证规模合计5470万吨/年,16个规模30万吨/年以上,4个规模30万吨/年以下。

近年来,自治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国家大型油气生产加工和储备基地、大型煤炭煤电煤化工基地、大型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国家能源资源陆上大通道及综合能源基地建设,先后建成一批“疆电外送”、“西气东输”、现代煤化工等重大工程,全区能源供应保障能力显著提高,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十四五期间,将围绕国家三基地一通道定位,加快煤电油气风光储一体化示范,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进建设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和哈密12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二、煤炭资源配置政策

2017年以来,国家和自治区不断改革和完善矿业权出让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矿业权出让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为主;严格限制协议出让,协议出让的范围严格控制在国务院确定的特定勘查开采主体和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

三、答复意见

建议兵团第十三师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哈密北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加强煤炭规划、建设、开发和利用等各方面合作。

(一)兵团企业取得煤炭矿业权。为支持兵团发展,今年我厅和兵团自然资源局共同在哈密市等煤炭规划矿区,优选煤炭矿业权设置空白区块,为兵团配置煤炭资源做好前期准备。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在哈密市选择适合产业发展需求的煤炭资源,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出让,兵团企业可参与出让活动,取得煤炭矿业权。

(二)与现有煤炭矿业权人合作。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在哈密已设置的煤炭矿业权中,选择符合其产业发展要求的煤炭资源,自治区和兵团高位推动,促成兵团企业与煤炭矿业权人以入股、合资等方式合作,共同开发,满足资源需求。

以上答复,如有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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