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法依规做好日常监管执法。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单位未经批准违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确定的土地用途,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或划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开竣工,以及养老服务机构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地依法组织查处整改。对重大典型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公开通报。对发现涉及诈骗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政法系统。督察机构结合督察工作任务对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察。
二、加强联合监管。指导各地积极参与跨部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优势,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监管,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土地用途、规划条件、配建要求等落实到位。指导各地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情况纳入当地土地市场信用体系,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要依法、依规、依约予以惩戒。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