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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证书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8 18:11
来源:本机关、单位制发
发布单位:国土空间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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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机构改革的要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相关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划转至自然资源部门。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有关问题的函》要求,现将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管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待新规定出台后,申请升资、变更和新申请资质等业务,按新规定办理。

二、为确保过渡期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正常开展业务,201812月至201912月,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证书有效期已过期的,20201231日前资质证书自动认定有效,暂不换发新证。

特此公告。

20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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