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等相关规定,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0年第9次厅长办公会审查通过4家单位提交的5个延续,3个延续升级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反映,并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
受理部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地质勘查管理处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6号
邮 编:830002
联系电话:0991-8814203
联 系 人:苏仓海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0年5月28日
2020年第9次厅长办公会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丙级资质申请审查结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