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审改办〔2021〕11号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建审改〔2021〕1号)要求,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民防空办公室联合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反馈。
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试行)》政策解读:
http://zrzyt.xinjiang.gov.cn/xjgtzy/zcjd/202201/66e33170d17b41e482015605ff94f0e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