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按照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工作要求,我市抓紧推进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工作。近日,在经过专家评审和市规划和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的基础上,乌鲁木齐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对《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审议并最终通过。
《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充分落实了国家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乌鲁木齐市的战略要求,统筹稳定与发展,谋划“战略要求-核心功能-空间布局-国土空间资源配置”的战略、功能与空间体系,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构建起我市跨越发展的长远空间框架,为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谐首府提供了指导和约束,对首府今后一个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立足“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的中心区”总体定位,优化中心城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城镇空间组织模式,突出“中心带动、轴心引领、多点支撑”,促进城镇高效集约发展,优化形成与大小绿洲单元相匹配的“一城两区、三轴三簇群多点”城镇空间发展格局。坚持节约集约高质量发展,聚焦“五大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两港一中心”,积极申建国家自贸试验区,“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打造特征鲜明、功能强大的国家级战略平台。规划至2035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095.97平方公里,并在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及各乡镇落实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形成集约、高效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实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
《规划》批准后,我市将严格贯彻执行,全面落实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加强实施监督,健全制度保障,推动规划落地实施,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乌鲁木齐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