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秉持“实干争先”精神,全力解决历史遗留农牧民宅基地办证难问题,切实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3月26日,乌苏市自然资源局将195本不动产权证直接送到村民手中,村民哈力木汗·哈孜依拉拿到证书时,激动地说:“期盼已久的证书终于领到手了,感谢你们、感谢党和政府”。
托里县庙尔沟镇恰勒尕依村有456户牧民定居,其中195户牧民房屋位于乌苏市石桥乡行政辖区内,因房屋分配与款项缴纳、支出补偿等问题,县(市)涉及部门和乡镇填报系统审批公示难以通过,致使195户牧民9年未能取得宅基地不动产权证。面对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塔城地区地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主动多次与托里县政府、乌苏市政府沟通协调,最终达成解决宅基审批方案。随即组织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对195户宅基地开展权籍调查、地籍测量、资料收集、落宗以及办证前期准备工作,在相关部门公示审批通过后,统筹整理、一户一档、一家一证、集中发放,顺利将宅基地不动产权证发放到牧民手中。此次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的发放不仅是对农牧民财产权益的有力保障,更是塔城地区自然资源局践行“保护产权登记为民”理念的切实行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章
主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技术支持: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自治区自然资源档案馆)
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邮编:830002
政府网站标识码:6500000049备案序号:新ICP备 09002870号
网站域名:zrzyt.xin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