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伊宁市不动产登记实现重要突破--成功完成首宗水利工程水库水面不动产登记业务,依法向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此举不仅填补了水利工程产权登记的空白,也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水利资源产权规范化管理开辟了新路径。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依法使用海域,在海域上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申请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受理该业务后,伊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严格按照确权登记程序规范操作。对河流、水库等水流自然资源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具有里程碑意义,它将精确界定水流自然资源的空间位置、范围面积和权属状况,依法厘清各类权属主体关系,有效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所有权边界模糊、使用归属不清、权责不明等核心问题。
此次创新实践显著提升了企业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便利度和获得感,是伊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成果。通过明晰水库水面产权管理制度体系,为后续水资源科学规划、高效利用与可持续开发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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